王某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时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李某相撞。事故造成李某颅脑损伤,经司法鉴定构成一级伤残、完全护理依赖。公安交管部门认定,王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李某将王某及承保王某车辆的某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请求王某、某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04.5万元。一审法院根据案涉事故责任划分及保险情况,判令某保险公司赔偿李某74万余元,由王某赔偿约1000元。一审宣判后,某保险公司提起上诉。菲律宾大学在中国的认可度
菲律宾大学在中国的认可度审理法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中,李某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周某受伤,李某系侵权人,依法应对周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张某作为投保义务人未依法投保交强险,导致周某不能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得到保险赔付,也应承担相应责任。因周某的损失未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最终判决:由张某、李某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共同赔偿周某损失14万余元。菲律宾大学在中国的认可度
为充分鼓励见义勇为,条例第十条明确鼓励公众见义勇为。为引导公众见义智为,条例在原有宣传职责的基础上,增加了“普及科学合理实施见义勇为的知识”的要求。为进一步激励见义众为,条例第九条明确鼓励全社会支持见义勇为,对正在实施见义勇为的人员给予援助。同时,为支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工作,条例第七条明确鼓励社会力量向见义勇为基金会捐赠。《菲律宾大学在中国的认可度》